巴中市明确2015年水务改革重点工作
1、优化水权配置。完善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按区域分解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完善取水许可制度,探索实施政府有偿出让水资源使用权。
2、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和完善农业水价机制。加快小型水利工程产权改革步伐。2014年全面完成5个试点镇产权改革,2015年全市所有小型水利工程产权颁证到位。
3、健全水价机制。完成巴中主城区居民阶梯水价改革,启动南江、通江、平昌及恩阳城区居民阶梯水价工作。
二、深化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
1、落实和完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水资源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将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限制纳污主要指标的落实情况纳入县(区)党政和市级相关部门的目标考核。建立水资源开发利用监测预警机制,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建立规划水资源论证制度,把水资源论证作为产业布局、城市建设等规划审批的前置条件,建设项目取水必须实行取水许可。
2、健全水资源有偿使用和水生态补偿机制。根据水资源稀缺程度和开发利用状况,逐步提高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完善水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机制,逐步建立流域水生态补偿机制。
3、完善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和治理机制。依法划定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推行庭园水保与巴山新居建设相结合、坡改梯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坡面水系与农村生产条件建设相结合、人工措施与生态自然修复相结合、城市水保与城市功能建设相结合的水土流失治理模式。
4、严格河道管理。按照分级管理原则,落实河道管护主体、管护标准和管理责任,因地制宜建立“河长制”等河道治污保洁长效管理机制。
三、加快水行政管理职能转变
1、深化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整合行政管理职能,实行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的水务一体化管理模式。统筹城乡水利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整合水务执法力量,健全水务执法队伍,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水行政执法机制。
2、切实精简水行政审批事项。推行审查审批项目并联审批,对同一建设项目涉及多个水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的一律合并审批,提高审批效能。
3、创新水务公共服务供给方式。积极培育水务公共服务市场,逐步推行水务工程建设管理、运行管理、维修养护、技术服务等水务公共服务向社会购买。
四、建立水务多元投入机制。
1、完善公共财政投入机制。严格落实土地出让收益计提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的政策;落实从城市建设维护税中划出不少于15%的资金用于城镇防洪堤防和水源工程建设。农业结余资金和超限期结转资金由财政同级预算统筹,限时用于农田水利建设。
2、落实水务信贷支持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增加水务信贷资金,为列入规划的大中型水库、供排水设施等等重点水务工程建设提供中长期、低成本的贷款。
3、健全水务投融资平台。组建市、县(区)水务资产经营公司。组建全市供排水集团。
4、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水务建设。做大市、县(区)水务资产经营公司。以投融资平台为载体,鼓励企业、个人等符合条件的投资主体以合资、独资、特许经营等方式投入水务资产经营和工程项目建设,为水务建设提供多元化资金来源。积极发展BOT、TOT、PPP等新型水务项目融资建设模式。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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