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切实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
⑵优化部门工作流程。水务部门加快项目实施方案和集中供水工程初步设计方案的编制和审查审批工作;财政部门优先安排对饮水工程的财政评审,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发改部门严格执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简化立项审批程序,优化招投标环节。
⑶强化督查督办。市政府目督办牵头,每月对县(区)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的工程建设进度、资金拨付、政策执行等情况进行一次专项督查,督查结果以市政府名义在全市通报,并作为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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