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新政推进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2015年01月21日 14时07分
来源:
广元市府
出台《广元市市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市中心医院等5家市级公立医院为试点单位,2015年至2017年开展试点工作。⑴降低药品费用。确定市级公立医院药品总控目录,取消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加成实行药品进价销售,降低药品销售收入在医院业务总收入中的比例和抗菌药物占药品使用比例。⑵调整医疗服务收费。市级公立医院门诊诊查费、住院诊查费、住院床位费、护理费四项分别按6、9、9、19元标准上调后,门诊诊查费纳入医保、新农合基金全额报销。⑶增加政府补助。对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收入市财政按调整服务收费、政府补助9:1比例补偿。⑷深化管办分开改革。成立广元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下设医管办(或局),建立以考核结果为依据的财政补助和薪酬总额核定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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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