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从严管控戒严期野外用火
一是严格野外用火审批。各类野外用火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实行“疏、堵”结合。对批准的野外用火,严格按照规程组织实施,并指定专人负责、专人看守全方位监控管理。对违规用火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和查出将严惩不怠、决不手软,教育一人、震摄一片,处理一事、影响一面。
二是强化巡山巡护。认真落实“两项制度”,加强对重点林区和重点地段巡护,在进山入林处设立检查站,禁止火种上山入林。加强对中小学生和疯、傻、痴、呆等特殊人群的监管措施,杜绝因特殊人群故意放火导致的森林火灾。
三是强化宣传教育。全市各级森林防火部门将在重点林区、进山路口、林区坟地等区域设置醒目宣传标牌,倡导植树添绿、献花种草等文明祭祀新风尚,并向市民宣传森林防火常识及相关规定,劝导市民自觉遵守野外用火规定,防止因随意用火而引发森林火灾。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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