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进一步做好抗震救灾工作
《通知》要求,要及时救治伤员,妥善安置群众。各县(市、区)要本着生命至上原则,逐村逐户排查受伤群众,全力救治受伤群众,确保不漏一人。卫生部门要组织医疗护理专家赶赴灾区,指导做好受伤群众救治工作,确保及时有效救治。要及时有效安排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对房屋倒塌或震损严重需转移的要通过村组协调和投亲靠友等方式妥善安置;根据救灾需要,切实加强救灾物资、资金调度工作,全力以赴做好抗震救灾,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住处、不受冻。
《通知》要求,要深入排查隐患,严防次生灾害。安监、水务、交通、经信、住建、国土等部门,要切实加强水利设施、道路、桥梁、房屋、油库、地质灾害点的安全检查检测,组织专家进行震损评估和安全鉴定,科学判断,及时消除险情,严防次生灾害发生。各县(市、区)要广泛宣传抗震救灾知识、应急避险常识,引导群众科学、合理避灾。
《通知》要求,要全面核实灾情,着手灾后重建。各县(市、区)特别是震中附近区域的金口河区、峨边彝族自治县、峨眉山市,要建立纵横衔接的灾情核查体制和抗震救灾应急指挥体系。要安排负责同志在应急指挥部值守,(紧转第2版)
(紧接第1版)综合汇集各方情况,实施有效指挥。要依托乡(镇)、村组(社区)进一步组织人员全面核查摸清受灾情况,有序做好救灾工作。要在认真核查的基础上,按市应急委部署统一口径、统一时间节点做好灾情上报工作。市级各部门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需上报的抗震救灾相关信息,必须经市应急委办公室审核同意。在有效开展抗震救灾的同时,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尽快启动重建规划,推进房屋重建、维修加固和生产恢复等工作。
《通知》要求,要强化管控引导,确保社会稳定。各地各部门要强化值班工作,确保信息畅通和紧急事务及时有效办理。防震减灾部门要加强地震情况监测,密切跟踪监视余震情况,研究分析震情趋势,为抗震救灾提供科学依据。宣传部门要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公安部门要加强社会面的管控,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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