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攀枝花市实施《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
据了解,《办法》中规定了流动人口如实提供个人信息的责任和方式,旅馆业、医疗机构、救助机构、寺观教堂等单位和场所如实登记和申报留宿流动人口个人信息的责任,房屋出租人、房屋租赁中介机构如实登记和申报承租人信息的责任等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尽责任。
与原先的《四川省暂住人口治安管理条例》相比,该《办法》调整了法律适应对象,用“流动人口”代替了社会各界普遍反映具有明显歧视性的“暂住人口”一词;信息申报时间由原先的5天、7天以内,统一调整为24小时以内,以提高信息征集的时效性;将留宿客人的新兴场所纳入征集信息范围,凡留宿客人的单位、场所都要登记申报留宿的流动人口信息,包括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宗教活动场所、茶楼、酒吧、洗浴场所等;将过去办理暂住登记必须本人持有有关证明到派出所申报,调整为书面、电话、网络、传真等多种申报方式,极大方便单位和群众。“随着新《办法》的实施,攀枝花市将进一步建立健全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制度体系,全面准确掌握人口流动变化情况,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攀枝花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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