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出台
据悉,“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为推进市级部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加强和规范“三公”经费管理,努力降低行政成本,攀枝花市制定了《攀枝花市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管理暂行办法》。
在“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管理阶段,“三公”经费预算按照市级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工作程序和有关要求编制,随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一同上报、一同审核、一同批复。市级各部门需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将各项资金来源安排的“三公”经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隐瞒、坐支。
在“三公”经费预算执行管理阶段,市级各部门应当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按照市财政批复的“三公”经费预算执行;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三公”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与此同时,全面实行公务卡制度,市级各部门在国内发生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等经费支出,除按规定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或者银行转账外,原则上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
除涉密信息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的部门和单位都应公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决算。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应当分别随同部门预决算一并公开。市级各部门公开“三公”经费须按照市财政确定的公开时间和统一表格样式,在攀枝花市政府或攀枝花市财政门户网站中的预决算公开专栏予以公开。
“市财政局将加强对‘三公’预算编制、执行等财政、财务、政府采购和会计事项的监督检查,依法处理发现的违规问题,并及时向市政府汇报监督检查结果。”攀枝花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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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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