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计划停电 供电企业应提前7天发媒体公告

  • 2014年09月24日 11时02分
  • 来源: 成都市府
  • 【字体:
  •   《四川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简称《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施行。省经信委主任王海林介绍,《条例》实现了四川电力地方法规的零突破。《条例》明确规定供电企业不得无正当理由中止供电。供电设施计划检修需要停电的,供电企业应当提前7天在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公告,并在计划停电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电话、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方式通知用电人。需要临时检修的,供电企业应当提前24小时在网络平台公告,并通知重要用电人。省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省经济和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是《条例》实施的监督管理部门,要研究制定出与《条例》配套的相关操作性文件。
    责任编辑: 刘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计划停电 供电企业应提前7天发媒体公告

  • 2014年09月24日 11时02分
  • 来源: 成都市府
  •   《四川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简称《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施行。省经信委主任王海林介绍,《条例》实现了四川电力地方法规的零突破。《条例》明确规定供电企业不得无正当理由中止供电。供电设施计划检修需要停电的,供电企业应当提前7天在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公告,并在计划停电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电话、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方式通知用电人。需要临时检修的,供电企业应当提前24小时在网络平台公告,并通知重要用电人。省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省经济和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是《条例》实施的监督管理部门,要研究制定出与《条例》配套的相关操作性文件。
    责任编辑: 刘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 微信
  • 微博
  • 客户端
  • 头条号
  • 手机版 电脑版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