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广安市三举措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改革

  • 2014年09月24日 10时02分
  • 来源: 广安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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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是明确补偿渠道。由市发改、卫生、财政、人社等部门联合转发《四川省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经费补偿办法的通知》,自2013年10月1日起,全市8家县级公立医院全面开展取消药品加成改革工作,并明确了三个补偿渠道:即对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减少部分,由医院加强管理自行消化10%,财政补助20%,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补偿70%,县级财政在省、市补助基础上承担20%财政补助额的“兜底”责任。同时,要求县级公立医院使用基本药物占全院药品使用的50%以上。

      二是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制定出台相关文件,明确将门诊诊查费上调6元,全额纳入门诊统筹基金报销,上调住院诊查费、护理费、门急诊留观费各9元,上调专家门诊诊查费6元一并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报销。

      三是加强费用监管控制。成立了广安市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启动全市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将于年内对全市9360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调整。同时,将次均费用和总费用增长率、住院床日以及药占比等控制管理目标纳入公立医院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绩效考核范围,重点加强对费用增长速度较快的疾病诊疗行为的监控,进一步阻断医疗机构不合理收入。

      据统计,截止今年7月底,全市8家县级公立医院门诊次均费用和住院次均费用分别为186元、4049元,与2013年同期相比门诊次均费用和住院次均费用分别降低了15.05%和15.96%;因取消药品加成医院让利群众5600余万元,通过调整部分服务价格增加收入1800余万元,财政实际到位补助1082万元。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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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安市三举措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改革

  • 2014年09月24日 10时02分
  • 来源: 广安市府
  •   一是明确补偿渠道。由市发改、卫生、财政、人社等部门联合转发《四川省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经费补偿办法的通知》,自2013年10月1日起,全市8家县级公立医院全面开展取消药品加成改革工作,并明确了三个补偿渠道:即对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减少部分,由医院加强管理自行消化10%,财政补助20%,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补偿70%,县级财政在省、市补助基础上承担20%财政补助额的“兜底”责任。同时,要求县级公立医院使用基本药物占全院药品使用的50%以上。

      二是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制定出台相关文件,明确将门诊诊查费上调6元,全额纳入门诊统筹基金报销,上调住院诊查费、护理费、门急诊留观费各9元,上调专家门诊诊查费6元一并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报销。

      三是加强费用监管控制。成立了广安市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启动全市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将于年内对全市9360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调整。同时,将次均费用和总费用增长率、住院床日以及药占比等控制管理目标纳入公立医院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绩效考核范围,重点加强对费用增长速度较快的疾病诊疗行为的监控,进一步阻断医疗机构不合理收入。

      据统计,截止今年7月底,全市8家县级公立医院门诊次均费用和住院次均费用分别为186元、4049元,与2013年同期相比门诊次均费用和住院次均费用分别降低了15.05%和15.96%;因取消药品加成医院让利群众5600余万元,通过调整部分服务价格增加收入1800余万元,财政实际到位补助1082万元。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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