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认真落实“四位一体”责任体系 确保全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零事故”
据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人士介绍,学校食品安全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我市部分中小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在食品安全保障上普遍存在基础条件薄弱、设施设备不完善、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学校食品安全形势比较严峻。
如何确保全市2804所学校食堂(含食品经营部)食品安全“零事故”?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按照新近实施的《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市教育局联合印发了《2014年秋季学校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对全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开展专项检查,重点督查落实“四位一体”责任体系。
所谓的“四位一体”是指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监管责任,教育部门承担行政主管责任,学校承担主体责任。学校校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学校食堂应当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要以学校校长为法定代表人申请办理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乡镇中心学校所辖的村小(含教学点)具备条件的食堂应以中心学校校长为法定代表人申办《餐饮服务许可证》。学校应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学校首席食品安全官或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一律不准外包。
此次全市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将采取明查暗访和飞行检查的方式,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直奔基层、直查现场,实行网格化全覆盖的专项检查。着重对全市中小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小卖部及校园周边200米范围为重点区域,以主要面向学生经营食品的食品店、餐饮服务单位等儿童食品经营单位为重点场所;农村义务教育营养餐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食堂配送中心;无《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学校食堂;学校医务室进行重点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有资质取得及执行情况、责任体系建设情况、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九关”(采购关、保管关、加工关、留样关、清洗关、消毒关、人员关、应急关、残留物处理关)落实情况、硬件设施及运转情况、从业人员岗位培训情况等。
此次专项检查情况经汇总梳理后将通报给当地政府,对存在严重影响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因素的单位予以通报,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将进行严肃追责。
责任编辑:
白婉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