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阿坝州“六措施”做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

  • 2014年09月17日 15时24分
  • 来源: 阿坝州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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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加大宣传力度,坚持“依法采购”。大力宣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制度。通过电视广播、网络媒体等多种渠道加强宣传,转变采购单位对政府采购存在的错误认识,引导全社会树立依法采购的正确观念,努力提高各采购单位办理政府采购业务的自觉性,让社会各界真正接受、理解并支持政府采购工作。

      (二)强化预算刚性,实施“计划采购”。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细化采购计划,强调科学性和准确性,坚决杜绝少报、漏报、虚报、瞒报情况发生。严格采购预算计划审核把关,对无预算或超预算采购的,财政部门不予支付采购资金,不任意追加采购支出或改变采购项目,对确需追加的采购支出,按规定程序报批。

      (三)健全固定资产台帐登记制度。对各预算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清理,摸清固定资产家底,避免年年采购、重复采购。办公自动化设备(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复印一体机、传真机、摄像机和照相机电视机、空调、扫描仪等)原则上5年内不得重新购置、更新,因工作特殊情况确需购置的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后实施。

      (四)加强对履约验收的管理。采购人需成立专门的验收工作小组,验收小组可由采购单位领导牵头,邀请财务、审计、监察、资产管理、技术等部门人员参与,大型、复杂或者技术性很强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国家规定强制性检测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必须委托国家认可专业机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应完整、真实地编写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验收人员应当签字并加盖采购人公章,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严格把关采购资金的支付环节。采购人对采购的工程、货物和服务验收合格后,财政部门依据采购人提供的采购活动记录、《政府采购合同》副本、验收证明书、发票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审核后,及时办理支付手续,直接支付到中标供应商。对程序不合规,采购记录不齐的项目拒付资金。

      (六)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监管水平。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队伍的建设,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工作人员从业准则和岗位标准,逐步实行政府采购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制度。严肃处理私下接触或收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及有利害关系人的财物行为,严查违规向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等收取任何监管费用以及以政府采购名义从事有损政府采购形象的其他行为和活动。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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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坝州“六措施”做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

  • 2014年09月17日 15时24分
  • 来源: 阿坝州府
  •   (一)加大宣传力度,坚持“依法采购”。大力宣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制度。通过电视广播、网络媒体等多种渠道加强宣传,转变采购单位对政府采购存在的错误认识,引导全社会树立依法采购的正确观念,努力提高各采购单位办理政府采购业务的自觉性,让社会各界真正接受、理解并支持政府采购工作。

      (二)强化预算刚性,实施“计划采购”。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细化采购计划,强调科学性和准确性,坚决杜绝少报、漏报、虚报、瞒报情况发生。严格采购预算计划审核把关,对无预算或超预算采购的,财政部门不予支付采购资金,不任意追加采购支出或改变采购项目,对确需追加的采购支出,按规定程序报批。

      (三)健全固定资产台帐登记制度。对各预算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清理,摸清固定资产家底,避免年年采购、重复采购。办公自动化设备(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复印一体机、传真机、摄像机和照相机电视机、空调、扫描仪等)原则上5年内不得重新购置、更新,因工作特殊情况确需购置的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后实施。

      (四)加强对履约验收的管理。采购人需成立专门的验收工作小组,验收小组可由采购单位领导牵头,邀请财务、审计、监察、资产管理、技术等部门人员参与,大型、复杂或者技术性很强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国家规定强制性检测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必须委托国家认可专业机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应完整、真实地编写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验收人员应当签字并加盖采购人公章,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严格把关采购资金的支付环节。采购人对采购的工程、货物和服务验收合格后,财政部门依据采购人提供的采购活动记录、《政府采购合同》副本、验收证明书、发票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审核后,及时办理支付手续,直接支付到中标供应商。对程序不合规,采购记录不齐的项目拒付资金。

      (六)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监管水平。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队伍的建设,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工作人员从业准则和岗位标准,逐步实行政府采购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制度。严肃处理私下接触或收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及有利害关系人的财物行为,严查违规向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等收取任何监管费用以及以政府采购名义从事有损政府采购形象的其他行为和活动。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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