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工程建设审批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全程并联审批
一是统一组织,一窗受理。投资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工作由市投资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日常事务由市并联审批办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投资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窗口”(下简称“并联审批窗口”),负责统一答复咨询,统一接收和分发申请材料,收集汇总审批结论、送达申请者。中心相关部门窗口应在3个工作日内审查申请材料,在本部门负责行政权力事项承诺时限内办理,出具办理结论后交由并联审批窗口统一送达项目业主。
二是前置后补,同步审批。各行政权力事项申请材料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基础材料,由项目业主自行准备;另一部分为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前置审批部门的办理结论,由并联审批窗口协办,即:项目业主准备好基础材料后向并联审批窗口提出申请,有关前置部门的结论可暂不用提供,前置部门办结后,由并联审批窗口转送后续部门存档。法律法规规定行政审批部门互为前置条件的,同步开展审批,出具的审批结论注明:“需见其前置事项相关部门审批合格意见方为有效”。不同部门实施的相同技术审查(包括测绘、勘验、审图),应实行联合审查、联合测绘、联合图审。
三是缺席默认,超时默认。相关审批部门对并联审批窗口分发的审批事项不予理睬、拒绝办理的,或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联合咨询答复、联合审批、联合图审的,审批结论视为同意,造成后果的,由缺席的部门负责。相关部门未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审批或因特殊情况在延期内未完成审批的,审批结论视为同意;造成后果的,由超时的部门负责。发生缺席或超时的,由缺席或超时部门制成行政审批合格文书或证照送达并联审批窗口。
四是信息共享,动态公示。拟开发建设“并联审批办件系统”,市政府办牵头,市信息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和市级有关部门配合,依托我市云办公平台,开发建设高度集成、部门联网、信息共享、综合性强的“绵阳市投资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系统”,申报材料实行网上传递。同时,依托“绵阳政务网”建设“绵阳市投资建设项目并联审批”专题栏目,动态公示投资建设项目审批进展信息。
五是分级负责,市县联动。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由市并联审批办组织实施并联审批;县级行政权力事项由县(市、区、园区)牵头部门组织实施并联审批。项目需由市、县两级不同部门实施的,项目业主向立项所在地并联审批牵头部门申报并联审批,县并联审批牵头部门向市并联审批办申报联动,或者由市并联审批办向县并联审批牵头部门派发联动单。
责任编辑:
白婉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