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上调失业保险金待遇标准
据了解,从7月1日开始,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达州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月最低工资标准1250元的70%执行,失业保险金由原每人798元/月调整为每人875元/月,人均提高77元/月,上调幅度为9.6%。
今年上半年,全市实征失业保险费7592万元,累计为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待遇5500万元,全市失业保险金的按时足额发放率达到100%。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后,我市失业保险基金每月将增加支出约88万元。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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