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民政加强救灾资金管理使用

  • 2014年08月22日 14时00分
  • 来源: 凉山州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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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月中旬,凉山州民政局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边查边改,针对全州部分县市在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申请、审批不规范、资金超出使用范围、资金使用不及时、财务管理不规范、评定程序不严肃等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相关规定,从“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受灾人员临时生活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三个方面进一步规范程序、明确要求,组织全州17县市开展全面自查,自查情况将由9月10日前报州民政局汇总。

      受灾人员冬春救助

      明确救助时段:春荒救助时段为当年3-5月,冬令救助为当年12月至来年2月。

      建立工作台账:县市民政局以户为单位建立受灾人员冬春救助工作台账,并报上一级民政部门备案。

      规范申请审批程序:冬春救助由受灾人员本人或村(居)民小组提名,经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县民政局审批,并建立《冬春生活救助台账》。

      规范款物发放:救助款物根据《冬春生活救助台账》发放。资金尽量通过银行发放;对已实行涉农资金“一卡(折)通”的地方将冬春救助资金一并纳入发放范围;实物救助的,要对采购物资作统一标识,以便监督检查。

      受灾人员临时生活救助

      严格按照“救助对象为因灾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要求,采取“受灾群众申请、登记造册、村级评议、张榜公示、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建立台账,及时足额将补助金、救济粮按月直接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全力确保“不重不漏”。

      灾后恢复重建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由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村(居)民小组提名。申请主要内容包括:户主姓名、身份证号、房屋倒损情况、申请要求等,审批程序为: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张榜公示、乡镇审核、县级审批、建立台账、存档备查。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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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凉山民政加强救灾资金管理使用

  • 2014年08月22日 14时00分
  • 来源: 凉山州政府门户网站
  •   8月中旬,凉山州民政局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边查边改,针对全州部分县市在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申请、审批不规范、资金超出使用范围、资金使用不及时、财务管理不规范、评定程序不严肃等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相关规定,从“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受灾人员临时生活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三个方面进一步规范程序、明确要求,组织全州17县市开展全面自查,自查情况将由9月10日前报州民政局汇总。

      受灾人员冬春救助

      明确救助时段:春荒救助时段为当年3-5月,冬令救助为当年12月至来年2月。

      建立工作台账:县市民政局以户为单位建立受灾人员冬春救助工作台账,并报上一级民政部门备案。

      规范申请审批程序:冬春救助由受灾人员本人或村(居)民小组提名,经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县民政局审批,并建立《冬春生活救助台账》。

      规范款物发放:救助款物根据《冬春生活救助台账》发放。资金尽量通过银行发放;对已实行涉农资金“一卡(折)通”的地方将冬春救助资金一并纳入发放范围;实物救助的,要对采购物资作统一标识,以便监督检查。

      受灾人员临时生活救助

      严格按照“救助对象为因灾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要求,采取“受灾群众申请、登记造册、村级评议、张榜公示、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建立台账,及时足额将补助金、救济粮按月直接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全力确保“不重不漏”。

      灾后恢复重建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由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村(居)民小组提名。申请主要内容包括:户主姓名、身份证号、房屋倒损情况、申请要求等,审批程序为: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张榜公示、乡镇审核、县级审批、建立台账、存档备查。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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