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规范城乡低保管理 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二是建立低保经办人员享受低保备案制度。制定出台《广安市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管理办法》、《广安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算与评估实施办法(试行)》,建立了低保经办人员和居(村)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全市共备案2848人,清退1001人。
三是加强动态管理。完善动态监测机制,健全城乡低保动态管理机制,根据低保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变化等情况,定期开展低保对象家庭收入核查工作,及时将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予以清退,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构建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工作格局。今年以来,在全市集中3个月时间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治理行动,共清退不符合条件低保对象26803人,新增低保对象17552人。
责任编辑:
白婉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