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10年来绵阳推进计划生育“三项制度”改善民生成效显著

  • 2014年07月21日 10时18分
  • 来源: 绵阳市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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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绵阳市先后实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和独生子女家庭父母奖励“三项制度”,鼓励广大育龄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事关农民的切身利益,也是在农村逐步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有益尝试。2008年,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标准从每人每年7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960元,2013年,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标准提高到每对夫妇每年120元,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父母特别扶助标准分别从每人每年1320元、16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360元和4200元,提标幅度分别为155.4%、159.3%,实现特别扶助“两个翻番”。同时,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加强对奖励情况的督查指导,确保了全市“三项制度”奖励对象零误差。截至目前,2004年以来共计发放“三项制度”资金51042.16万元,惠及620余万人次。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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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年来绵阳推进计划生育“三项制度”改善民生成效显著

  • 2014年07月21日 10时18分
  • 来源: 绵阳市政务网
  •   绵阳市先后实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和独生子女家庭父母奖励“三项制度”,鼓励广大育龄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事关农民的切身利益,也是在农村逐步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有益尝试。2008年,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标准从每人每年7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960元,2013年,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标准提高到每对夫妇每年120元,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父母特别扶助标准分别从每人每年1320元、16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360元和4200元,提标幅度分别为155.4%、159.3%,实现特别扶助“两个翻番”。同时,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加强对奖励情况的督查指导,确保了全市“三项制度”奖励对象零误差。截至目前,2004年以来共计发放“三项制度”资金51042.16万元,惠及620余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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