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落在实处
一是在2014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签订中,以州委、州政府名义与各县委、县政府签订,要求各县委书记、县长亲自签署。二是将县委、县政府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在责任书中明确规定最低次数下线,年度未达到要求的,在年度考核中将扣减分值。三是将各县委分管安全生产工作是否到岗到人列入日常督查督导内容,对未设置县委领导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县实行提醒制,在提醒后仍未落实的,将在全州通报,并在年度考核中予以体现。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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