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探索低碳示范社区建设加快低碳城镇化步伐
2014年06月09日 00时00分
来源:
广元市府
近日,该市出台《广元市低碳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指导意见》,确定以城乡社区为单位,根据自然条件和特色,开展低碳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各县区每年至少创建2个市级低碳示范社区(村)、10个县级低碳示范社区(村),同时,明确提出社区将推行低碳物业管理和服务新模式,建立居民出行、出游、购物、旧物处置等生活信息电子化智能服务平台,设立居民旧物交换和回收利用的“社区低碳小站”,推广采用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照明、地热取暖等节能、节水、节材型产品和技术。加强垃圾分类收集和无害化处置,分类收集率达到30%以上,无害化处置达到100%。开展家庭碳排放统计调查,建立社区水电气热等能源资源数据信息采集平台和社区温室气体排放信息系统,社区可再生能源利用率须大于10%,清洁能源利用率(电力、天然气)须达到100%。力争2020年,建成市级低碳示范社区100个、省级低碳示范社区10个以上、国家级低碳示范社区3-5个。
责任编辑:
白婉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