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攀枝花市八项措施推进低收入群体就业援助工作

  • 2014年06月23日 00时00分
  • 来源: 攀枝花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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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援助是推进低收入困难群体就业的治本之策。2014年以来,市人社局从8个方面对困难群体就业实施了政策援助。一是认定援助政策。将城市低收入群体纳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全面享受职业介绍补贴、就业培训补贴、社保补贴、岗位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各项就业扶持政策。二是社保补贴政策援助。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按不超过1.0的缴费指数的任意档次缴费,均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符合条件的按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2/3的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三是岗位补贴政策援助。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低收入群体。对安置在公益性岗位上的低收入群体,用人单位确定的工资尚未达到1200元的,用公益性岗位补贴补足至1200元,剩余部分再补贴给用人单位。对安置在公益性岗位上的低收入家庭大中专毕业生,给予用人单位不超过三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四是小额借款政策援助。对有创业意愿从事小买卖、小生意的低收入群体进行生存型创业的,可给予最高不超过1万元小额借款。五是小额免担保贷款政策援助。对从事生存型创业稳定两年以上,按实际情况需要继续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给予5-10万元免担保小额贷款。六是创业补贴扶持政策援助。对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自主创业的低收入群体,一次性发放其失业保险金;对自主创业并招用其他失业人员就业的,一次性给予3000元创业补贴。七是创业孵化扶持政策援助。建立创业孵化基地,为低收入家庭成员创业解决生产经营场地和基本办公条件,对其场地租金、办公经费给予一定补贴;对未能进驻创业孵化基地自找创业场地的,在正常经营三个月后,按最高不超过600元/月(场地租金不足600元的,按其实际金额给予补助),最长不超过3年的标准给予场租补贴。八是职业培训生活补助政策援助。低收入群体在我市定点职业培训机构参加职业培训期间,给予每天20元的生活费补助。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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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攀枝花市八项措施推进低收入群体就业援助工作

  • 2014年06月23日 00时00分
  • 来源: 攀枝花市府
  •   政策援助是推进低收入困难群体就业的治本之策。2014年以来,市人社局从8个方面对困难群体就业实施了政策援助。一是认定援助政策。将城市低收入群体纳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全面享受职业介绍补贴、就业培训补贴、社保补贴、岗位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各项就业扶持政策。二是社保补贴政策援助。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按不超过1.0的缴费指数的任意档次缴费,均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符合条件的按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2/3的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三是岗位补贴政策援助。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低收入群体。对安置在公益性岗位上的低收入群体,用人单位确定的工资尚未达到1200元的,用公益性岗位补贴补足至1200元,剩余部分再补贴给用人单位。对安置在公益性岗位上的低收入家庭大中专毕业生,给予用人单位不超过三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四是小额借款政策援助。对有创业意愿从事小买卖、小生意的低收入群体进行生存型创业的,可给予最高不超过1万元小额借款。五是小额免担保贷款政策援助。对从事生存型创业稳定两年以上,按实际情况需要继续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给予5-10万元免担保小额贷款。六是创业补贴扶持政策援助。对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自主创业的低收入群体,一次性发放其失业保险金;对自主创业并招用其他失业人员就业的,一次性给予3000元创业补贴。七是创业孵化扶持政策援助。建立创业孵化基地,为低收入家庭成员创业解决生产经营场地和基本办公条件,对其场地租金、办公经费给予一定补贴;对未能进驻创业孵化基地自找创业场地的,在正常经营三个月后,按最高不超过600元/月(场地租金不足600元的,按其实际金额给予补助),最长不超过3年的标准给予场租补贴。八是职业培训生活补助政策援助。低收入群体在我市定点职业培训机构参加职业培训期间,给予每天20元的生活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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