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政府公布2014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
一律不得实施行政审批
按照《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成都市依法治市实施纲要》部署,紧紧围绕“改革创新、转型升级”总体战略,昨日,市政府公布了2014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在清理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方面,将公布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实施行政审批。2014年底前向社会公布废止、失效和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未列入继续有效目录的,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逐步清理取消
非行政许可审批
在清理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方面,严格按照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要求,进一步清理、取消、调整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逐步清理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公布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实施行政审批。推进工商注册制度改革,推进先照后证试点,放宽企业注册登记条件。推动项目投资建设中的技术规范审查与项目行政审批分离。
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将进一步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将作为重大决策出台的前置程序和刚性门槛,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化解处置预案。各区(市)县政府和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市政府部门确定3-5件涉及公共利益的决策事项,推行“开放式决策”。实行决策预告、决策调研论证公众参与、决策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决策结果公开等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都要公开,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和责任追究也将强化,健全决策纠错改正机制,实时跟踪决策实施情况,及时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适时决定是否对决策予以调整或者停止执行。
年底前公布
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围绕“改革创新、转型升级”的总体战略,今年着力加强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城市管理、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点领域的制度建设。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得制定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控制行政规范性文件数量,凡是照搬照抄、没有实质性内容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制发。
今年还要做好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全面清理有碍市场开放的市政府规章和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2014年底前向社会公布废止、失效和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未列入继续有效目录的,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也将进一步加大,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收费、征地拆迁、重大建设项目等作为重点领域。此外,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等领域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行政执法部门在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依法公开案件信息,包括违法违规主要事实、处罚种类、依据和结果等。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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