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自贡市出台加快棚户区改造土地利用政策

  • 2014年06月13日 00时00分
  • 来源: 自贡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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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⑴符合城市规划的棚户区改造项目需安置原地返迁居民的住宅兼容商业用地,且其兼容商业不小于50%的,可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棚户区改造项目整理出来的开发建设用地,不再配建保障性住房。⑵拆迁量达到片区拆迁总建筑面积的50%时,实施业主可申请按新的规划条件作土地变更登记。对改造前以住宅为主的片区整体改造项目,按新规划条件基准地价的20%收取土地出让收入。⑶企业在2014年—2017年内拆迁量达到应拆建筑面积50%的,市政府分别按双评估价差的30%、40%、50%、60%计收土地出让费。对不能单独进行建设的零星国有空地,由市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出具整合意见函,经市国土资源部门审查并报经市政府同意后,被整合土地按协议出让方式供地,原则上不超过自有土地面积的三分之一,最大整合面积不超过6000平方米。⑷土地使用权人原址用地因政府规划用途调整为公园、绿地、公建配套设施的,由所在区(县)政府按照公平原则协商补偿,确需建设的可采取等价置换其他现有建设用地的方式处置。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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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贡市出台加快棚户区改造土地利用政策

  • 2014年06月13日 00时00分
  • 来源: 自贡市府
  •   ⑴符合城市规划的棚户区改造项目需安置原地返迁居民的住宅兼容商业用地,且其兼容商业不小于50%的,可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棚户区改造项目整理出来的开发建设用地,不再配建保障性住房。⑵拆迁量达到片区拆迁总建筑面积的50%时,实施业主可申请按新的规划条件作土地变更登记。对改造前以住宅为主的片区整体改造项目,按新规划条件基准地价的20%收取土地出让收入。⑶企业在2014年—2017年内拆迁量达到应拆建筑面积50%的,市政府分别按双评估价差的30%、40%、50%、60%计收土地出让费。对不能单独进行建设的零星国有空地,由市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出具整合意见函,经市国土资源部门审查并报经市政府同意后,被整合土地按协议出让方式供地,原则上不超过自有土地面积的三分之一,最大整合面积不超过6000平方米。⑷土地使用权人原址用地因政府规划用途调整为公园、绿地、公建配套设施的,由所在区(县)政府按照公平原则协商补偿,确需建设的可采取等价置换其他现有建设用地的方式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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