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采取“四措施”推进美丽新村建设
一是认真贯彻会议精神,切实落实目标任务。省委、省政府召开“推进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和“百万安居工程建设行动”农村住房建设专题会议”后,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对相关目标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制定了《2014年全市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实施方案》,将省定70个幸福美丽新村建设试点、160个新村聚居点、6个新农村综合体、12500户的农房建设任务分解下发到县市区和市级部门,责任明确到点位人头。
二是突出统筹规划,引领示范片科学建设。围绕“一核四带”空间布局,全市确立发展绵(阳)江(油)平(武)、绵(阳)安(县)北(川)两个特色种养业发展产业带和绵(阳)三(台)盐(亭)、绵(阳)梓(潼)两个丘区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带。明确市规划部门统筹城乡发展规划的职责,安排上千万元资金专项用于全市规划编制。全市编制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十二五”发展规划、《绵阳市农业产业化发展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各县市区编制示范片建设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农房建设等配套规划,做到基础设施改善和公共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到村、现代农业发展和村落村庄建设规划到户、产业规划涵盖现代农业产业链全程。
三是加快农村改革,增强新农村建设活力。继续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增加农村建设活力;完成9个县市区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在涪城区、江油市、安县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其他县区完成50%以上。加大“农村房屋确权”颁证力度,力争2014年完成应登记颁证总数的30%。按照中央、省上部署,引导和规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进一步深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创新挂钩试点机制,优化项目区设置和节余指标使用。在安县、江油等有条件的县市区探索建立耕保基金制度。
四是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加快美丽新村建设。深入开展“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活动,全市927个部门、3.87万名干部联系帮扶4.98万户、14.51万名群众,帮助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调动农民群众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市财政安排2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农民培训,提升农民群众增收致富的本领。发挥政策引领作用,对村庄道路硬化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面推行民办公助,实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一事一议”等措施,调动农民投劳投资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建立和完善以民主管理为核心的基层治理结构,新农村建设的民主决策、监督和评议程序得到规范,基层治理由“为民作主”向“让民作主”转变。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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