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达州市出台学前教育三年发展规划

  • 2014年05月08日 00时00分
  • 来源: 达州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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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达州市现有在园幼儿18.98万人,但学前教育资源只能容纳在园幼儿17.03万人,差学位1.95万个,其中主城区差3000个。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到2016年全市在园幼儿预计达到22.03万人,按幼儿园现有学前教育资源测算,差学位5万个,其中主城区将差8400个。 

      为彻底改变这一现状,达州市政府在2012年制定的《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基础上,于日前出台《达州市学前教育三年发展规划(2014—2016年)》(以下简称《规划》),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促进学前教育科学发展。 

      三年新建幼儿园134所 新增学位39570个 

      《规划》明确了达州市学前教育发展的三大原则: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强化县级政府统筹,增加财政投入,体现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为幼儿和家长提供方便就近、灵活多样、多种层次的学前教育服务。 

      《规划》提出,2014—2016年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学前一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分别达到90%、85%。重视0—3岁婴幼儿教育。2014—2016年,(其中:主城区8所、县城8所、乡镇118所),征地781亩,规划建筑面积34.83万平方米,计划投资103705万元,新增教学班1319个,新增学位39570个。 

      新建小区需配套幼儿园 促进民办幼儿园发展 

      《规划》要求,各级政府要提供“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加大统筹力度,实行公民办并举原则,每个乡镇和社区至少办好一所标准化幼儿园,解决好适龄儿童入园问题。要建设好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城镇小区应根据居住区规划和居住人口规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幼儿园。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要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按规定配建幼儿园的,在编制供地规划方案时,必须将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部门规定的配建标准及开竣工时间等,作为土地出让的前置条件,并在出让合同中明确约定。同时,城镇幼儿园建设要充分考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 

      《规划》提出,要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开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特别是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民办幼儿园在审批登记、分类定级、评估指导、教师培训、职称评定、资格认定、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具有同等地位。同时,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管理,对不合格的幼儿园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未达到相应标准的,应依法予以取缔。 

      幼儿教师一半以上专业对口 鼓励教师农村任教 

      《规划》明确指出,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补足配齐幼儿园教师,逐步形成根据在园幼儿人数调整教职工人数的动态调整机制。要严格办园资质,各类幼儿园的幼儿教师专业院校毕业不得少于50%,民办幼儿园应按照国家要求的师生比配备幼儿教师。对长期坚持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幼儿园教师在绩效工资、职务(职称)等方面给予倾斜,对贡献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吸引优秀人才到农村幼儿园任教。同时,完善民办幼儿园教师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制度。 

      《规划》强调,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增强政府的公共服务与管理能力,把学前教育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各级发展改革、教育、财政、人社、国土资源、住建等部门要明确职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支持学前教育发展。市、县(市、区)政府要建立督促检查、考核奖惩和问责机制,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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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州市出台学前教育三年发展规划

  • 2014年05月08日 00时00分
  • 来源: 达州市府
  •   达州市现有在园幼儿18.98万人,但学前教育资源只能容纳在园幼儿17.03万人,差学位1.95万个,其中主城区差3000个。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到2016年全市在园幼儿预计达到22.03万人,按幼儿园现有学前教育资源测算,差学位5万个,其中主城区将差8400个。 

      为彻底改变这一现状,达州市政府在2012年制定的《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基础上,于日前出台《达州市学前教育三年发展规划(2014—2016年)》(以下简称《规划》),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促进学前教育科学发展。 

      三年新建幼儿园134所 新增学位39570个 

      《规划》明确了达州市学前教育发展的三大原则: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强化县级政府统筹,增加财政投入,体现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为幼儿和家长提供方便就近、灵活多样、多种层次的学前教育服务。 

      《规划》提出,2014—2016年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学前一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分别达到90%、85%。重视0—3岁婴幼儿教育。2014—2016年,(其中:主城区8所、县城8所、乡镇118所),征地781亩,规划建筑面积34.83万平方米,计划投资103705万元,新增教学班1319个,新增学位39570个。 

      新建小区需配套幼儿园 促进民办幼儿园发展 

      《规划》要求,各级政府要提供“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加大统筹力度,实行公民办并举原则,每个乡镇和社区至少办好一所标准化幼儿园,解决好适龄儿童入园问题。要建设好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城镇小区应根据居住区规划和居住人口规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幼儿园。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要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按规定配建幼儿园的,在编制供地规划方案时,必须将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部门规定的配建标准及开竣工时间等,作为土地出让的前置条件,并在出让合同中明确约定。同时,城镇幼儿园建设要充分考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 

      《规划》提出,要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开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特别是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民办幼儿园在审批登记、分类定级、评估指导、教师培训、职称评定、资格认定、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具有同等地位。同时,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管理,对不合格的幼儿园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未达到相应标准的,应依法予以取缔。 

      幼儿教师一半以上专业对口 鼓励教师农村任教 

      《规划》明确指出,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补足配齐幼儿园教师,逐步形成根据在园幼儿人数调整教职工人数的动态调整机制。要严格办园资质,各类幼儿园的幼儿教师专业院校毕业不得少于50%,民办幼儿园应按照国家要求的师生比配备幼儿教师。对长期坚持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幼儿园教师在绩效工资、职务(职称)等方面给予倾斜,对贡献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吸引优秀人才到农村幼儿园任教。同时,完善民办幼儿园教师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制度。 

      《规划》强调,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增强政府的公共服务与管理能力,把学前教育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各级发展改革、教育、财政、人社、国土资源、住建等部门要明确职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支持学前教育发展。市、县(市、区)政府要建立督促检查、考核奖惩和问责机制,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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