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突出“四个加快”推进农村改革激发农业活力
2014年05月04日 00时00分
来源:
绵阳市政务网
加快农村改革是今年中央、省委“一号文件”的重点,结合绵阳实际,采取四条措施加快农村改革,激发农村建设发展活力。一是加快推进农村产权确权。继续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继续完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确保2014年全面完成;扎实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涪城区、江油市、安县全面完成,其他县区完成50%以上;加大“农村房屋确权”颁证力度,力争2014年完成应登记颁证总数的30%。二是加快实施用地制度改革。按照中央、省上部署,引导和规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进一步深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创新挂钩试点机制,优化项目区设置和节余指标使用。在安县、江油等有条件的县市区探索建立耕保基金制度。三是加快农村金融制度改革。增强农村信用社和中小金融机构支农服务功能,保持农村信用社县域法人地位长期稳定。稳步发展村镇银行,逐步实现县市区全覆盖。依托具备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和供销合作社,培育发展农村合作金融。加大特色农业保险支持力度,鼓励探索开展特色农业保险。四是加快社会服务制度改革。整合农村资源建设乡村综合服务社和服务中心,促进公共服务由单一功能向综合服务转变。支持院所高校开展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引导经营性服务组织参与公益性服务。完善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推进化解乡村公益性债务,健全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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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