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坚持“四个民主”推进村(社区)民主法治建设
2014年05月30日 00时00分
来源:
巴中市府
(1)依法推进民主选举,加强村(居)级组织建设。4月底,全市第九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基本结束。全市民主选举产生村(居)委会主任2560人,其中女性410人,占16%;55岁以下2078人,占81.2%;高中以上文化程度1270人,占49.6%,换届后村(居)委会主任年龄结构更趋合理、学历普遍提高。(2)依法推进民主决策,保障村(居)民的决策参与权。按照新颁布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一步完善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构成和议事程序,积极探索建立村(社区)重大事项决策“一户一票”制度,全市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健全率100%。(3)依法推进民主管理,提高村(居)民管理村(居)务的能力。完善村(居)务公开目录,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城乡低保、巴山新居建设等作为村(居)务公开的重点。(4)依法推进民主监督,加大村(居)民监督村(居)务的力度。健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制度,落实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经济报酬。5月中旬,举办全市重点村(居)干部培训班,专题讲解村(居)干部如何廉洁履职,进一步增强村(居)干部主动接受监督、严格廉洁履职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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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