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1日起 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
2014年05月28日 00时00分
来源:
成都市府
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省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决定自2014年7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我省2014年月最低工资标准由2013年的4档调整为3档,即每月1100元、1250元、1400元,平均上调幅度14.5%。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每小时11.5元、13.2元、14.6元,平均上调幅度为15.1%。会议决定我省2014年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的基准线为11%,上线为18%,下线为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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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