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稳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
一是开展取消药品加成改革,落实财政保障措施。将调整服务价格、财政补助、报销政策进一步明确细化,对相关资金配备进行了详细测算,明确将财政应补助部分纳入市、县级统计预算安排,扩权县县级财政负责兜底责任。进一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除财政补偿部分外,明确将门诊诊查费上调6元,全额纳入门诊统筹基金报销,上调住院诊查费、护理费、门急诊留观费各9元,上调专家门诊诊查费6元一并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报销。截止2014年3月,8家县级公立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减少收入达3569万元,通过调整服务价格增加收入1609万元,财政应补助1107万元,财政补助累计843.8万元,除去医院加强管理自身消化10%外,资金差口近760万元,为出院病人节约药品费用达2411万元。
二是充分发挥医保控费作用,加强医疗费用监控。将次均费用和总费用增长率、住院床日以及药占比等控制管理目标纳入公立医院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绩效考核范围,加强对费用增长速度较快疾病诊疗行为的重点监控。及时查处为追求经济利益的不合理用药、用材、检查及重复检查等行为,加强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监督检查。据统计,2013年1—9月至2014年3月,县级公立医院门诊次均费用和住院次均费用分别为186元、4049元,与2013年1—9月相比门诊次均费用和住院次均费用分别减少了28元和769元,分别降低了15.05%和15.96%。
三是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改革内部运行机制。通过开展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行总额预付、按病种、按人头、按服务单元等付费方式改革,加强总额控制,切实降低了患者医疗费用负担。组织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落实预约诊疗和“节假日门诊”等惠民措施,完善首诊负责制,规范双向转诊和分级医疗工作,积极推行“先诊疗、后结算”;先后选派49名县级医院医生到三级医院进修培训,不断推进临床科室建设,内部运行机制逐步完善。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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