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市
昨日记者从司法部网站获悉,全国普法办近日下发通知,通报表扬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成都市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我市相关单位和个人还分获全国先进县(市、区)、先进单位、先进普法办、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等五项荣誉称号(名单附后)。
根据全国普法办评选办法,入选此次评选的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先进县(市、区),应符合成效显著等六项条件,实现党政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司法、行政执法机关坚持公正司法、严格执法、依法办事;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有效化解人民群众内部矛盾纠纷,为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公民法律素质和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六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我市各级各部门按照“六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六五”普法全面推进,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各项法律法规得到广泛宣传普及,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成都进程发挥了重要作用。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对于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2013年7月,全国普法办即已在全国组织开展了“六五”普法中期督查活动,并在此基础上开展了“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通报表扬推荐工作。
经各地各部门认真推荐,全国普法办决定通报表扬四川省成都市等85个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384个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市、区),732个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216个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普法办,1150位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以及243位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工作者。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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