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绵阳力争3年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

  • 2014年04月30日 00时00分
  • 来源: 绵阳市政务网
  • 【字体:
  •   绵阳市政府日前出台《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要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教育工作的战略任务和重大民生工程,完善政策措施,切实加大投入,着力提升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办学水平,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确保3年实现全市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 

      《意见》为全市9个县市区设定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2014年涪城区、游仙区、江油市通过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国家认定,安县、梓潼县通过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省级评估;2015年三台县、盐亭县通过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省级评估;2016年北川县、平武县通过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省级评估。 

      《意见》提出,要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大力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坚持“保基本、兜网底、一校一策、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加大对农村学校的教育投入,力争经过3-5年努力,使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达到四川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加大城乡接合部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投入,用3年时间使这部分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根本改善,提高家长和学生的认可度,缓解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难、大班额的问题。 

      《意见》明确,要促进优质教育资源整合与共享。发挥市级示范初中、小学的辐射带动作用,鼓励建立学校联盟,探索集团化和托管办学模式,提倡对口帮扶,整体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到2015年,建成覆盖全市城乡所有学校的教育信息化体系,实现教育资源在城区和农村之间共享和适度流动,提高薄弱学校教学水平。改善教师资源的初次配置,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和志愿者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对农村小学、教学点和民族地区、边远山区和连片贫困地区学校实行倾斜政策;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在工资、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
    责任编辑: 白婉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绵阳力争3年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

  • 2014年04月30日 00时00分
  • 来源: 绵阳市政务网
  •   绵阳市政府日前出台《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要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教育工作的战略任务和重大民生工程,完善政策措施,切实加大投入,着力提升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办学水平,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确保3年实现全市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 

      《意见》为全市9个县市区设定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2014年涪城区、游仙区、江油市通过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国家认定,安县、梓潼县通过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省级评估;2015年三台县、盐亭县通过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省级评估;2016年北川县、平武县通过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省级评估。 

      《意见》提出,要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大力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坚持“保基本、兜网底、一校一策、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加大对农村学校的教育投入,力争经过3-5年努力,使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达到四川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加大城乡接合部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投入,用3年时间使这部分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根本改善,提高家长和学生的认可度,缓解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难、大班额的问题。 

      《意见》明确,要促进优质教育资源整合与共享。发挥市级示范初中、小学的辐射带动作用,鼓励建立学校联盟,探索集团化和托管办学模式,提倡对口帮扶,整体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到2015年,建成覆盖全市城乡所有学校的教育信息化体系,实现教育资源在城区和农村之间共享和适度流动,提高薄弱学校教学水平。改善教师资源的初次配置,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和志愿者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对农村小学、教学点和民族地区、边远山区和连片贫困地区学校实行倾斜政策;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在工资、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
    责任编辑: 白婉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 微信
  • 微博
  • 客户端
  • 头条号
  • 手机版 电脑版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