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加快建设幸福美丽新村
会议强调,实施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和“百万安居工程建设行动”农村住房建设,是保投资、稳增长、促改革、惠民生的重大举措,不仅关系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全局,而且关系全省能否如期实现全面小康。必须把握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服务对象、本质内涵、依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分类指导与整村推进、保护农村历史文化、产村相融与成片推进、全面深化农业农村改革等问题。要按照“业兴、家富、人和、村美”的要求,科学规划;要合理布局村落,按照城乡发展一体化和推进新型城镇化要求,调整完善县域新村建设总体规划,形成布局合理的城镇、中心村、自然村空间形态,引导有条件的农民群众进入小城镇;要体现农村特色,传承农耕文化,新村规划要有乡村味道,新村建设要体现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民俗特点;平原、丘陵、山区应有所区别,川东、川西、川南、川北要风格各异,藏羌彝等民族地区要集中展示民族文化和民族习俗;要重视传统民居保护,旧村落改造不能简单化为穿衣戴帽,要重视房屋质量安全,改善室内设施设备,引进现代生活方式;要使民居外观特色化,内部设施现代化,促进发展乡村旅游。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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