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三突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2014年04月02日 00时00分
来源:
内江市府
(1)突出财政管理。坚持“财力下沉”,将省下划印花税、契税35%部分,相应下划到区级。强化综合预算管理改革,将非税收入和部门自有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加大市级部门财政结余资金清理清收力度,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严格政府采购程序,杜绝无预算进行政府采购的行为。加强政府性债务归口管理,严格债务审批程序,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合理控制债务规模。(2)突出支出问效。实施预算绩效目标申报,开展预算执行中期评估,全面推进部门整体支出评价,实现市本级一级预算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全覆盖。(3)突出增收节支。强化综合治税工作,规范项目经费使用范围,加强市级部门财务管理,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其他一般性支出同步压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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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