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2014年中考加分政策及办理办法公布
昨日,成都市招考办公布了成都2014年中考加分政策及办理办法,对高中录取加分政策和各类加分办理办法作了详细规定。据了解,该加分政策主要针对成都中心城区普通高中录取,各郊区(市)县的政策由当地招委、教育局参照城区制定。该政策规定,获市(地区)级及以上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加5分。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C和D的学生则会被降分。所有学科类竞赛获奖均不享受加分。往届考生可享受考生身份类加分、素质教育类加分。
根据该加分政策,可加分的考生仍分为三类,即考生身份类、素质教育类和过程评价类。在考生身份类加分中,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台籍考生,及符合规定的留学人员子女,加5分。素质教育类加分分为科技类、体育类和艺术类。其中,在教育部与科技部共同组织的全国科技发明创造比赛中获一等奖及以上者可加10分,参加规定比赛并在比赛中达到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一级的学生运动员可加10分,参加教育部主办的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获一等奖者加10分。
过程评价类,获市(地区)级及以上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加5分,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A、B均正常录取;评价等级为C报考省二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降10分,报考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正常录取;评价等级为D报考省二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降20分,报考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降10分。
此外,在录取中,若考生可享受多项加分照顾,除少数民族考生可以累加一项最高额加分照顾外,其他考生只享受一项最高额的加分。 (记者 余书婷)
特别提示>>>
本月底以前
考生要准备好加分材料送学校签章
根据成都市2014年中考加分政策及办理办法,本月底以前,考生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填写表格,学校审查后,签章。5月底以前,区招办会将加分结果返回各学校。相关加分证明表可在市招考办网站上下载。
为保证加分资格审查全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享受政策加分的学生名单、加分项目、加分分值等,均要及时在校内、班级内公示,监督举报电话为:成都市招考办:86691516,成都市教育局:61881688。此外,成都市招考办也将在其官网(http://www.cdzk.org/)上进行公示,接受广大考生、家长的监督。新生入学后,学校还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将被取消入学资格,并通报和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各项政策加分的审查办法
考生身份类加分
①少数民族考生,由学校汇总考生的规定材料后,统一到各区招办办理,各区招办审验材料无误、办理加分手续后,收复印件。
②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以及符合规定的留学人员子女,由学校汇总考生的规定材料后,统一到各区招办办理,各区招办审验材料无误、办理加分手续后,收取证明原件。
③港澳台籍考生,由学校汇总考生的规定材料后,统一到各区招办办理,各区招办审验材料无误、办理加分手续后,收取证明原件。
素质教育类加分
①科技类加分,获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比赛奖的考生,应提供参加规定比赛的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填写《成都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科技类加分证明表》,学校在表上签注意见、盖章,交区教育科汇总初审、签字盖章后,由各区教育科统一到市教育局普教一处办理资格审查手续。市教育局普教一处审查材料无误、签章后,收取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成都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科技类加分证明表》,统一转市招考办办理加分手续,手续结束后,由市招考办将材料交区招办。
②体育类加分,考生提供参加规定比赛的获奖证书、等级运动员证书原件、复印件,填写《成都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体育类加分证明表》,学校在表上签注意见、盖章,交区教育局体育、艺术分管科室汇总初审、签字盖章后,由区教育局统一到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办理资格审查手续。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审查材料无误、签章后,收取获奖证书、等级运动员证书复印件以及《成都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体育类加分证明表》,统一转市招考办办理加分手续,手续结束后,由市招考办将材料交区招办。
③艺术类加分,考生提供参加规定比赛的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填写《成都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艺术类加分证明表》,学校在表上签注意见、盖章,交区教育局体育、艺术分管科室汇总初审、签字盖章后,由区教育局统一到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办理资格审查手续。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审查材料无误、签章后,收取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成都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艺术类加分证明表》,统一转市招考办办理加分手续,手续结束后,由市招考办将材料交区招办。
过程评价类加分
获市(地区)级及以上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由学校汇总考生的规定材料后,统一到各区招办办理,各区招办审验材料无误、办理加分手续后,收原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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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雨将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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