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公办学校“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
公办学校“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
■小升初将不再以任何考试方式选拔学生■禁止初中学校提前招收选拔学生
核心提示
市教育局明确提出,今后将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公办学校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无条件保障辖区内每一位学生入学。
市教育局日前将《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转发到各县(区)教育(社事)局、市直属中学,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了具体实施意见。在采访中记者注意到,从今以后小升初将不再以任何考试方式选拔学生,禁止初中学校提前招收选拔学生。据悉,这次出台的实施意见主要针对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将延长至2017年实施。
进城农民工子女
享受辖区内学生同等权利
市教育局提出“小升初”的几点原则,首先就是要依法保障区域内接受完小学六年义务教育学业的学生全部都能免试就近入学。其次,市、县(区)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合理划定公办初中学校招生范围,学校计划招收初一新生规模与服务区内应升初中学生人数数量差距控制在10%以内。第三,民办初中学校按当地教育部门审定方案,实行自主招生,经政府委托,受托学校可按委托方案招收免费就读学生。第四,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工子女按照“两为主”原则(以输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校为主),由教育主管部门在辖区内安排入学,享受辖区内学生同等权利。
执行免试入学规定
规范初中学校招生行为
市教育局明确提出,今后将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公办学校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无条件保障辖区内每一位学生入学。教育行政部门将指导民办初中学校完善招生制度,到2017年杜绝民办学校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
禁止初中学校提前招收选拔学生。每年4月15日前,各学校可以开展有关招生宣传、咨询。4月15日后,可以开展登记、预录工作。5月1日后正式招生,6月底基本结束招生工作。确保让学生完成小学阶段全部学业。各校在初一新生报名时应要求提供“完成小学六年义务教育证书”。
规范招生宣传行为。各初中学校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入学办法、收费依据和标准、咨询服务电话等小升初各类信息。
杜绝违规招生行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将加强对教师的师德师风和职业道德教育,禁止生源学校教师组织在校学生参加市内外各类初中学校的招生考试;严禁招生学校面向市内学校进行有偿考试、招生。
加大查处力度
打击违规招生行为
相关负责人介绍,小学升初中工作涉及广大家长和学生的切身利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大查处力度,重点纠正和查处虚假宣传、违规考试招生、有偿招生、不按就近原则安排入学、随意招收择校生、乱收费和提前招生等行为,以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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