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6600余名重度残疾人获护理补贴
据了解,为重度残疾人提供护理补贴是四川省2014年“19件民生实事”之一,也是我市“18件民生实事”之一。根据省财政厅、省残联联合发布的《关于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费用补贴的通知》,从今年1月1日起,对我省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给予护理费用补贴。我市实施补贴的对象为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级和二级的攀枝花市户籍残疾人,标准为一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
市残联相关负责人介绍,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费用补贴,须经本人申请、乡镇(街道)审核、公示、县级残联审批等程序。有残疾人死亡、残疾人户籍迁出攀枝花市、发现申请材料弄虚作假、不再符合发放条件等情形之一的,将停止发放。“经核实,我市共有6636名重度残疾人将获取护理补贴,其中东区1346人、西区864人、仁和区1680人、米易县1364人、盐边县1382人。”市残联相关负责人说,我市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保补贴资金专款专用,并加强监督。
责任编辑:
刘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