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出台优惠政策鼓励返乡创业
2014年04月01日 00时00分
来源:
巴中市府
(1)放开市场准入。凡国家法律法规无明令禁止和限制的行业、领域,均鼓励回乡创业人士进入。(2)设立创业基地和专项资金。在工业园区设立回乡创业基地,设立本级回乡创业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其创业过程中的地方财政性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地方政府的引导性奖励等。(3)贷款和税收优惠。回乡创业人士自主创业最高可享受200万元的贴息贷款,并享受减免、奖励等税收优惠政策。(4)补助奖励扶持。回乡创业人士创办企业可享受投资补贴和资金奖励,经认定为市级、省级、国家级小企业创业基地的,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补助。(5)均等公共服务。回乡创业人员在子女就学、养老医疗保险、住房保障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享受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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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婉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