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新增三个少数民族地区待遇县
根据相关规定,获得少数民族地区待遇县后,参加高考的学生可享受加分的优惠政策。其加分条件为,在2011年8月31日前(含31日)取得当地户籍至今,并且要回当地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
其中,对文考考生而言,少数民族考生一本院校(含提前批次)加25分,二本及二本以下批次院校加50分;汉族考生一本院校(含提前批次)加10分,二本及二本以下批次院校加25分,加分上线(指先加分,再算是否上线)。艺体考生则实行少数民族文考加35分,汉族考生加20分,加分上线;专业成绩上了省控线后,省内院校录取时加5分。
除了享受高考加分的优惠政策外,根据《四川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05号)精神,少数民族地区待遇县还可享有国家和省上的8项税种返还地方、省级财政转移支付、重大项目及资金方面等一系列优惠政策。
记者分别与珙县、筠连和屏山取得联系,三县均对此事予以证实。“珙县、筠连县和屏山县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享受高考加分政策,除此之外,一些相关的惠民政策正在酝酿阶段,制定完毕后将及时向社会公布。”民宗部门有关人员说。
记者另外获悉,宜宾目前共有兴文县、珙县、筠连县、屏山县四县被确定为少数民族地区待遇县,享受相关政策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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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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