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外出务工农民呈现五大特点
1、务工收入占居主体。调查显示,在受访的456户农户中有287户表示家庭收入主要收入来源依靠务工,占受访总户数的62.9%。受访户的年务工纯收入达到了人均3011元,占2013年度受访农户人均纯收入的49%。外出务工收入是目前巴中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
2、东部沿海务工居首。受访家庭务工人员中有66.2%的在省外务工,省内务工的仅占33.8%。在省外务工人员中有56.3%的在东部地区务工,主要分布在广东、上海、山东、福建等地;有35.2%的在西部地区务工,主要分布在新疆、陕西、青海等地;有9.5%有中部地区务工,主要分布在湖北、山西等地。
3、从事建筑行业为主。通过对外出务工人员的行业分布情况调查,有47.3%的从事建筑业、17.9%的从事制造业、13.0%的从事服务业、6.3%的从事批发零售业、5.8%的从事住宿餐饮业、4.8%的从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收入水平梯次分布。调查显示,受访户外出务工人员的人均月收入为3057元,按务工地域划分,务工工资水平呈东、中、西梯次分布。其中东部地区务工月收入为3139元,高于平均水平2.7%;中部地区务工月收入为3125元,高于平均水平2.2%;西部地区务工月收入为2997元,低于平均水平2.0%。
5、各项权益保障较差。受访户中外出务工人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占81.8%,与雇主或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占18.2%。雇主或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比例分别为7.2%、16.9%、8.2%、3.9%、1.4%和1.9%。“五险一金”中只有工伤保险的参保率相对较高。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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