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2013年绵阳市人口计生工作成效显著

  • 2014年02月14日 00时00分
  • 来源: 绵阳市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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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3年,绵阳市符合政策生育率为90.46%,超目标任务5.46个百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96‰以内,超目标任务1.04个千分点,圆满完成了省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省人口计生领导小组下发《关于重点检查绵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通报》(川人口领发〔2013〕3号),认为近5年来绵阳人口计生工作成绩突出,创造了系列经验,整体走在全省前列。 

      一、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

      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坚持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及时督促检查,严格落实重点管理、追踪奖惩等制度,严格执行现行生育政策,确保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

      二、利益导向政策全面落实

      全面落实计划生育惠民政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惠及61.78万人,累计发放资金12937.73万元。继续深化利益导向政策,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政策》,在养老、就医、住房等方面给予帮扶。大力开展“生育关怀-微笑行动”,为81名唇腭裂患儿免费手术。积极探索计生特殊家庭帮扶模式项目,共投入57余万元惠及446户计生特殊家庭。全市0—6周岁独生子女意外伤害保险和手术对象意外伤害保险参保人数达7.8万人,参保金额达158万余元。深化计生“三结合”工作,全市新增计生“三结合”帮扶户3901户,新建、巩固帮扶基地547个,分别超目标任务205%和202%。

      三、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升

      出台方便群众办证实施意见,全面启动网络办理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工作,简化办证程序,切实解决“办证难”问题。坚持亮证执法、文明执法,社会抚养费征管用工作合法、合规、公平、公正,全年征收社会抚养费9052.7万元,同比增长48.4%。继续深化阳光计生行动,“12356”热线服务、网络理政平台、政务微博互联互通,新建并巩固计划生育政务村务公开栏3372个,计生政策和办事流程全部实现上网、上墙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办结率、满意度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率均达到100%,确保了无行政侵权案件、无行政复议案件、无具体行政行为被责令撤销情况。目前,全市人口计生群众自治实现全覆盖,红旗村达997个,先进村、合格村达70%以上,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县达到3个,省级阳光计生示范县达到4个,全国依法行政示范乡镇11个。

      四、优质服务能力继续强化

      实现免费孕优项目全覆盖,全年累计为27705名农村计划怀孕夫妇开展了免费服务,覆盖率达119%。进一步完善市、县、乡、村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已创建并命名51个市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示范站,全年全市无一例技术服务安全事故发生。全面推广“五个一”灾后再生育全程免费技术服务机制,累计服务13.3万余人次。继续实施环孕监测、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出生缺陷干预和生殖道感染干预工程,全年完成279人次病残儿医学鉴定,已婚育龄妇女享有计划生育免费服务落实率达100%,完成环孕情监测114万人次,药具应用率达95.3%,综合节育率88.2%。

      五、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

      针对我市人口发展战略研究不够深入等问题,先后组织开展了全市5‰人口抽样、生育意愿、乡镇社区服务能力建设等调研10余次。撰写的《关于调整计划生育政策的调研报告》,受到了驻绵全国人大代表极大关注,直接促成全国人大代表历史性调研绵阳人口计生工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实施“单独两孩”决策后,第一时间传达国家、省相关会议精神,开展了覆盖全市的“单独”家庭生育意愿调查,为“单独两孩”政策的实施做好准备。加大与西南财大人口研究所协调合作力度,完成了对全市未来人口发展若干重要问题的研判和研究。加强基层指导力度,组织近200余人次分赴各地,深入基层,调查群众千人,审核个案资料万余份,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情况、简化办证、落实计生惠民政策等重点工作进行督查,确保人口计生工作稳中有升。主动参与绵阳“一卡通”及“宽带绵阳”工程建设,全市全员人口数据库信息准确率达99.8%,监测点工作名列全省第三。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明显提升,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成效突出,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10以内。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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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绵阳市人口计生工作成效显著

  • 2014年02月14日 00时00分
  • 来源: 绵阳市政务网
  •   2013年,绵阳市符合政策生育率为90.46%,超目标任务5.46个百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96‰以内,超目标任务1.04个千分点,圆满完成了省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省人口计生领导小组下发《关于重点检查绵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通报》(川人口领发〔2013〕3号),认为近5年来绵阳人口计生工作成绩突出,创造了系列经验,整体走在全省前列。 

      一、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

      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坚持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及时督促检查,严格落实重点管理、追踪奖惩等制度,严格执行现行生育政策,确保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

      二、利益导向政策全面落实

      全面落实计划生育惠民政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惠及61.78万人,累计发放资金12937.73万元。继续深化利益导向政策,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政策》,在养老、就医、住房等方面给予帮扶。大力开展“生育关怀-微笑行动”,为81名唇腭裂患儿免费手术。积极探索计生特殊家庭帮扶模式项目,共投入57余万元惠及446户计生特殊家庭。全市0—6周岁独生子女意外伤害保险和手术对象意外伤害保险参保人数达7.8万人,参保金额达158万余元。深化计生“三结合”工作,全市新增计生“三结合”帮扶户3901户,新建、巩固帮扶基地547个,分别超目标任务205%和202%。

      三、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升

      出台方便群众办证实施意见,全面启动网络办理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工作,简化办证程序,切实解决“办证难”问题。坚持亮证执法、文明执法,社会抚养费征管用工作合法、合规、公平、公正,全年征收社会抚养费9052.7万元,同比增长48.4%。继续深化阳光计生行动,“12356”热线服务、网络理政平台、政务微博互联互通,新建并巩固计划生育政务村务公开栏3372个,计生政策和办事流程全部实现上网、上墙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办结率、满意度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率均达到100%,确保了无行政侵权案件、无行政复议案件、无具体行政行为被责令撤销情况。目前,全市人口计生群众自治实现全覆盖,红旗村达997个,先进村、合格村达70%以上,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县达到3个,省级阳光计生示范县达到4个,全国依法行政示范乡镇11个。

      四、优质服务能力继续强化

      实现免费孕优项目全覆盖,全年累计为27705名农村计划怀孕夫妇开展了免费服务,覆盖率达119%。进一步完善市、县、乡、村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已创建并命名51个市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示范站,全年全市无一例技术服务安全事故发生。全面推广“五个一”灾后再生育全程免费技术服务机制,累计服务13.3万余人次。继续实施环孕监测、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出生缺陷干预和生殖道感染干预工程,全年完成279人次病残儿医学鉴定,已婚育龄妇女享有计划生育免费服务落实率达100%,完成环孕情监测114万人次,药具应用率达95.3%,综合节育率88.2%。

      五、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

      针对我市人口发展战略研究不够深入等问题,先后组织开展了全市5‰人口抽样、生育意愿、乡镇社区服务能力建设等调研10余次。撰写的《关于调整计划生育政策的调研报告》,受到了驻绵全国人大代表极大关注,直接促成全国人大代表历史性调研绵阳人口计生工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实施“单独两孩”决策后,第一时间传达国家、省相关会议精神,开展了覆盖全市的“单独”家庭生育意愿调查,为“单独两孩”政策的实施做好准备。加大与西南财大人口研究所协调合作力度,完成了对全市未来人口发展若干重要问题的研判和研究。加强基层指导力度,组织近200余人次分赴各地,深入基层,调查群众千人,审核个案资料万余份,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情况、简化办证、落实计生惠民政策等重点工作进行督查,确保人口计生工作稳中有升。主动参与绵阳“一卡通”及“宽带绵阳”工程建设,全市全员人口数据库信息准确率达99.8%,监测点工作名列全省第三。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明显提升,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成效突出,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10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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