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强化森林火灾半小时扑救机制
创新制度建设机制,宜宾市森林防火指挥部通过制定半小时扑救制度管理办法,形成从发现火情到扑灭明火一套科学、快速反应流程,发生火情确保落实主体责任,特别是乡镇和村社一级的主体责任。
创新队伍建设机制,全市着力打造了重点乡镇森林消防突击队64支,特别是在原有2218支群众义务扑火队的基础上新组建1180支。
创新森林防火宣传机制,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警和森林防火宣传标语的基础上,加强了与通信、学校等部门的合作,并在基础乡镇成立摩托车骑游森林防火宣传队、老年健身森林防火宣传队、妇女秧歌队等多形式宣传森林防火,让森林火灾防控意识深入基层群众。
创新扑救手段机制,强力推进森林防火“以水灭火”技术,市、县(区)森林防火物资配备高压消防水泵、移动蓄水池、电子脉冲水枪、背负式水袋等设备,进一步提高森林火灾扑救能力。
创新目标考评机制,要求发生火灾后,必须按照火灾信息报送原则,有火必报、边扑边报、报扑同步,若隐瞒不报,一旦查出,年终考核一票否决,通过建立行之有效、人性化的激励机制,实行严格的考核、奖罚制度,把森林防火工作纳入了依法依规治理的轨道。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提醒广大群众,若发现森林火灾,首先要在第一时间拨打全省通用的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据实报告火灾发生地点、火势情况等。此外,未成年人、孕妇、残疾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不得参与扑救森林火灾。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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