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农村公路建设实施“七公开”制度
从2014年9月份开始,各县(区)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试点工作。从2015年起,全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全面推行“七公开”制度,形成规范系统、内容科学、管理有效的公开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其中:公开范围包括使用中央补助,省、市、县三级财政安排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含危桥改造、安保工程等);使用社会捐赠、“一事一议”筹资建设的农村公路项目可参照执行。公开方式包括省、市、县三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本级政府或本单位门户网站开通专栏公开;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在政务公开栏公开;项目业主单位在施工现场设立公示牌公开;市、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介公开,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在推进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过程中,攀枝花市交通运输局将采取“统筹协调、分级负责、层层落实、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完善相关制度,制定公开细则,落实公开流程;搭建完善公开信息平台、统一公开格式、建立完善的考核机制。同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宣传标语、村务公告等传播媒介宣传“七公开”工作,使广大人民群众全面了解有关政策、重要意义、主要内容,提高群众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发挥监督作用。并采取行业巡查、专项检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公开形式规范性、公开内容的全面真实性、公开时限及时性、投诉举报整改情况。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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