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出台奖励办法鼓励外国专家为科技城建设作贡献
●奖励对象
我市对在绵阳科技城工作的外国专家奖励名称为“绵州友谊奖”。根据《办法》,外国专家是指在绵阳科技城范围内,经市人社部门批准并颁发《外国专家证》,在各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各类外籍专家(不包括中物院聘请的外籍专家)。《办法》规定,对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在绵连续工作两年及以上的外国专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之一者,将授予“绵州友谊奖”。即积极传授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解决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关键问题,或填补某项空白,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围绕产业建设项目的建成、投产、运营等作出突出贡献,或在教学、科研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参与我市重大科技攻关和某些缺门学科以及新兴科技的研究与开发工作,且已经取得突破性进展;在其他领域,为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
●奖励标准
根据《办法》,“绵州友谊奖”的表彰奖励原则上每两年进行一次。获得“绵州友谊奖”的外国专家,每人给予5至1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以资鼓励;对获得四川省“天府友谊奖”的在绵外国专家,将给予每人10万元奖励。《办法》规定,先后或同时获得省、市该项表彰奖励的外国专家,按设奖金额高的项目进行奖励。奖励外国专家所需经费在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申报评审
《办法》规定,符合申报条件的外国专家可向受聘单位申报,聘请有外国专家的单位可以单位名义进行推荐,申报或推荐材料报市引进外国智力领导小组办公室。
经过初审,由市人社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组成评审小组进行严格评审后,对通过评审的拟表彰奖励人选进行公示后报市政府审定,经市政府审定同意后进行表彰,并授予证书和奖牌。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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