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德阳: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努力构建养老服务体系

  • 2014年11月19日 15时36分
  • 来源: 德阳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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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形势,德阳市民政局在探索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有效途径中,努力构建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努力使养老服务业成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实现全市老年人老有所养的工作目标。

      为实现这一工作目标,今年6月,德阳市相继印发了《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通知》和《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2014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点任务安排意见>的通知》,在土地供应、税费优惠、补贴奖励、金融支持、人才培养和就业引导上出台扶持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并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33个市级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德阳市发展养老服务业领导小组,指导统筹协调有关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各项事宜。同时,市民政局协调国土部门将养老服务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规划紧密结合起来,综合考量社会力量和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床位规模,按平均每张床位45.4平方米的房屋综合建筑面积测算,优先安排,切实保障了146.56亩养老服务设施年度建设用地;协调财政部门,对公办养老机构新增一张床位、民办养老机构新增一张床位和公办养老机构维修改造一张床位,分别给予3.5万元、1万元和0.5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对民办养老机构收住德阳户籍6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的标准给予运营补贴;对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每个补助30万元、农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每个补助25万元。

      加强“12349“居家服务网络和信息平台建设,是德阳市面对老龄化日趋严峻,养老服务要求高,需求量大的新形势下,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也是服务老人、服务社会、服务基层的工作创新。以满足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为目的,通过整合社会及社区的服务资源,全天候地为老年群体提供标准化和规范化的养老服务。该局把加快“12349”项目建设作为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举措。从2013年开始筹备,经历1年多时间,建立了“12349”呼援中心,搭建起了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初步形成了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正式启用了“12349”居家养老服务热线。目前,老年人将可通过拨打“12349”热线,购买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上门服务。

      构建居家养老服务支持机制。围绕为困难家庭的失能老人和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支持,促进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的社会养老体系形成的目标,采用政府向各类养老服务组织购买服务和开发公益性岗位等方式,构建居家养老服务支持机制,为4.85万名困难家庭的失能老人和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居家服务。依托德阳市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大力培育为老服务的社会组织。

      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过去三年,该局牵头建设了15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这些中心具有社区日间照料和居家养老支持两类功能,能为生活不能完全自理、日常生活需要一定照料的半失能老年人为主的日托老年人提供膳食供应、个人照顾、保健康复、娱乐和交通接送等日间服务。今年,由市民政局牵头,正按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人均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对城镇社区、已建成居住(小)区配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情况进行清理。围绕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健全的目标,因地制宜推动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建设65个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32个农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不断完善高龄补贴制度。坚持把老龄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将老龄事业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建立保障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需求的长效机制,推进补缺型老年福利向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发展,使广大高龄老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落实我市户籍9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养老补贴制度,为8000余名我市户籍老年人,按照90-100岁老年人每人每月50元,100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200元的基本标准发放高龄补贴。并逐步完善80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补贴机制。

      发挥公办养老机构的托底作用。围绕城镇“三无”老人和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54%的目标,重点为城乡“三无”老人、低收入老人、失独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供养、护理服务,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实现新增公办养老床位150张。围绕改造30%现有床位,使之达到建设标准的目标,通过维修房屋设施、添置设备器材、增设短期托养床位等,改善养老条件,完善服务功能,促进公办养老机构逐步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转型,发挥集中养老和提供养老服务的双重作用,实现改造公办养老机构床位1600张。

      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围绕提高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的目标,通过招商引资、用地保障和资金补助等方式,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实现新增民办养老机构床位2000张。

      加强养老机构许可和管理。结合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抓好《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和《四川省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施办法》的落实工作,充分认识实施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和加强养老机构管理的重要性,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公众媒体,采取专题讲座、答疑解惑、普及宣传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开展“九九消防平安行动”系列活动,做好未登记养老机构的清理和整治工作。加强对养老机构依法登记后的监督管理,坚持事前审批与事后监管相结合,督促和指导养老机构规范服务内容、强化内部管理、接受监督检查,形成对养老机构的全过程监督管理。

      目前,德阳市养老服务业体系正日趋完善,软硬件设施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良好评价。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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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阳: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努力构建养老服务体系

  • 2014年11月19日 15时36分
  • 来源: 德阳市府
  •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形势,德阳市民政局在探索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有效途径中,努力构建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努力使养老服务业成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实现全市老年人老有所养的工作目标。

      为实现这一工作目标,今年6月,德阳市相继印发了《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通知》和《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2014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点任务安排意见>的通知》,在土地供应、税费优惠、补贴奖励、金融支持、人才培养和就业引导上出台扶持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并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33个市级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德阳市发展养老服务业领导小组,指导统筹协调有关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各项事宜。同时,市民政局协调国土部门将养老服务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规划紧密结合起来,综合考量社会力量和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床位规模,按平均每张床位45.4平方米的房屋综合建筑面积测算,优先安排,切实保障了146.56亩养老服务设施年度建设用地;协调财政部门,对公办养老机构新增一张床位、民办养老机构新增一张床位和公办养老机构维修改造一张床位,分别给予3.5万元、1万元和0.5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对民办养老机构收住德阳户籍6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的标准给予运营补贴;对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每个补助30万元、农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每个补助25万元。

      加强“12349“居家服务网络和信息平台建设,是德阳市面对老龄化日趋严峻,养老服务要求高,需求量大的新形势下,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也是服务老人、服务社会、服务基层的工作创新。以满足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为目的,通过整合社会及社区的服务资源,全天候地为老年群体提供标准化和规范化的养老服务。该局把加快“12349”项目建设作为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举措。从2013年开始筹备,经历1年多时间,建立了“12349”呼援中心,搭建起了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初步形成了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正式启用了“12349”居家养老服务热线。目前,老年人将可通过拨打“12349”热线,购买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上门服务。

      构建居家养老服务支持机制。围绕为困难家庭的失能老人和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支持,促进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的社会养老体系形成的目标,采用政府向各类养老服务组织购买服务和开发公益性岗位等方式,构建居家养老服务支持机制,为4.85万名困难家庭的失能老人和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居家服务。依托德阳市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大力培育为老服务的社会组织。

      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过去三年,该局牵头建设了15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这些中心具有社区日间照料和居家养老支持两类功能,能为生活不能完全自理、日常生活需要一定照料的半失能老年人为主的日托老年人提供膳食供应、个人照顾、保健康复、娱乐和交通接送等日间服务。今年,由市民政局牵头,正按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人均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对城镇社区、已建成居住(小)区配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情况进行清理。围绕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健全的目标,因地制宜推动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建设65个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32个农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不断完善高龄补贴制度。坚持把老龄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将老龄事业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建立保障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需求的长效机制,推进补缺型老年福利向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发展,使广大高龄老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落实我市户籍9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养老补贴制度,为8000余名我市户籍老年人,按照90-100岁老年人每人每月50元,100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200元的基本标准发放高龄补贴。并逐步完善80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补贴机制。

      发挥公办养老机构的托底作用。围绕城镇“三无”老人和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54%的目标,重点为城乡“三无”老人、低收入老人、失独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供养、护理服务,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实现新增公办养老床位150张。围绕改造30%现有床位,使之达到建设标准的目标,通过维修房屋设施、添置设备器材、增设短期托养床位等,改善养老条件,完善服务功能,促进公办养老机构逐步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转型,发挥集中养老和提供养老服务的双重作用,实现改造公办养老机构床位1600张。

      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围绕提高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的目标,通过招商引资、用地保障和资金补助等方式,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实现新增民办养老机构床位2000张。

      加强养老机构许可和管理。结合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抓好《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和《四川省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施办法》的落实工作,充分认识实施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和加强养老机构管理的重要性,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公众媒体,采取专题讲座、答疑解惑、普及宣传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开展“九九消防平安行动”系列活动,做好未登记养老机构的清理和整治工作。加强对养老机构依法登记后的监督管理,坚持事前审批与事后监管相结合,督促和指导养老机构规范服务内容、强化内部管理、接受监督检查,形成对养老机构的全过程监督管理。

      目前,德阳市养老服务业体系正日趋完善,软硬件设施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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