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创新四项政策促进全民创业兴业
2014年11月18日 11时27分
来源:
巴中市府
(1)扩大小额担保贷款范围。将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城乡劳动者纳入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覆盖范围,由地方财政安排创业专项资金给予贷款贴息。(2)拓宽创业补贴范围。对就业困难对象自主创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一次性给予3000元的创业补贴;对妇女牵头创办的经济组织吸纳妇女就业达到职工总数70%以上的,给予不超过1万元的创业补贴;对入驻创业孵化园并达到一定规模的残疾创业者,一次性给予不低于1万元的创业补贴。(3)加大创业奖励力度。对农民工自主创业,根据其投资额、吸纳就业人数分别按当年形成地方财力的30-45%予以奖励;对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创办农业龙头企业的,按实际投资额的20%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形成产业园的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对成功创业并吸纳城乡劳动者就业的,按每人500元的标准一次性给予创业吸纳就业奖励。(4)强化创业场租支持。对入驻创业孵化园的各类创业主体,第一年租金全免,第二年、第三年分别按租金的20%、50%收取;对家庭困难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需租赁经营场地的,按年度租金额的40%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万元的场租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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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婉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