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五举措”着力推进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工作
一是组织领导。成立“广安市投资项目审批代办工作协调办公室”,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协调办公室主任,市发展改革委、市监察局、市政务服务中心的主要负责人为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有关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部门负责人组成。市政务服务中心具体负责事项代办、协调推进、督促催办等日常工作,重大问题报协调办研究解决,具体工作由市政务服务中心投资项目代办科负责。
二是信息支撑。市发展改革委、市投资促进委、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等部门应当及时通报业主引进情况,市政务服务中心应主动衔接,要以行政审批通用软件为基础,建立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中心电子政务服务平台,随时跟踪,督促投资项目审批进展,同步推进代办服务,并及时公布办理进度。
三是协作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审批事项服务负责人,承办人与政务服务中心对接机制,负责市本级权限范围内投资项目的及时审批,对市级以上的审批权限的项目,市政务服务中心要做好督促和联系市有关审批部门转报等协办服务。供电、供水、供气、通信、网络等公共服务协办事项单位要向市政务服务中心派驻人员或明确专人与市政务服务中心对接,提供相应服务。市财政局负责代办服务的相关运行经费。
四是考核奖惩。市政务服务中心对各审批部门的重点投资项目服务执行情况进行督查,确保优质服务落到实处。工作人员要严守纪律,不得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杜绝办事推诿、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重点投资项目服务工作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对窗口部门及窗口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
五是责任追究。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审批职责,影响行政审批秩序和效率,损害行政审批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工作人员,市政务中心应及时通报批评,涉及效能问责的,报市监察局、市效能办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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