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出台激励机制支持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
2014年10月23日 14时52分
来源:
达州市府
一是支持投产企业发展。优先引进战略性新兴产业、汽车机械、生产性服务业等产业项目,实行预用地申请、预申请用地保证金制度和工业补贴,项目投产前三年入库税收每亩分别达到20万元、15万元、10万元以上的,分别按入库税收地方留成部分金额的40%、30%、20%安排扶持企业发展资金。二是奖励企业高管人才。新建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自投产之日起,对年薪20万元以上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实缴个人所得税的地方留成部分,按第1—2年等额、第3年50%的标准给以奖励。三是鼓励企业出口创汇。对入驻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入驻企业代理年度出口5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每创汇1美元,奖励0.02元人民币。四是引导社会资金参与。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建设标准厂房、孵化园、园中园和产业基地项目,社会资金投资建设营运的标准厂房,自建成之日起前3年每年给予30元每平方米的补助,前3年内标准厂房空租半年以上的,每年按实际空租面积给予20元每平方米的补助。
责任编辑:
刘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