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
遂宁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
根据《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和《国家卫生乡镇(县城)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2013年7—10月,全国爱卫办对2009年命名的国家卫生城市(区)、乡镇(县城)进行了复审,对2012年复审暂缓命名的国家卫生城镇进行了再次复审,对部分国家卫生城市进行了抽查。通报结果显示,四川省遂宁市名列2013年重新确认国家卫生城镇名单之中。
据了解,去年上半年,有关省(区、市)爱卫办组织对辖区内命名满3年的国家卫生城镇进行了复查,并于6月底前将复查结果报全国爱卫办,申请予以重新确认。7—10月,全国爱卫办陆续派出暗访组,对青海省西宁市、四川省遂宁市等20个命名满3年的国家卫生城市(区)进行了复审,对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等40个国家卫生乡镇(县城)进行了抽查复审,对四川省成都市等7个国家卫生城市进行了抽查。
结果表明,四川省遂宁市在取得荣誉称号后,工作力度不减,在巩固和提高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发挥了典型示范作用。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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