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六措施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一是规范学习培训制度。市支队多次组织使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企业和劳务公司负责人集体学习国家有关农民工问题的政策法规,引导企业就如何从建筑企业、劳务公司、班组等环节对工资支付实施有效监管,规范了企业工资支付行为。二是制定工资支付报告制度。每季度定期收集建筑企业工资发放情况,及时掌握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三是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在下达施工许可证前,要求重点监控企业和外地施工企业按照工程总造价5%的比例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四是优化投诉制度。为进一步畅通欠薪投诉举报渠道,市支队建立了标准化的投诉举报窗口,确保了举报投诉及时处理、有效查处。五是出台了应急预案制度。在处理突发事件时,对主体责任清楚,工资金额无异议,因其自身原因不能支付的,由担保公司先予垫付或使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先予垫付;对主体责任不清或工程款拨付、工程量、工程造价等存在实质分歧的,由总承包企业先予垫付。六是严肃惩处制度。对职工人数及金额确定,责任主体明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下达限期支付令后,仍拒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将按《刑法修正案(八)》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移送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单位和负责人的刑事责任。
2013年1月至7月,市劳动监察支队组织实施专项检查2次,累计接到农民工投诉637次,调查处理637起,举报投诉结案率100%,共为8691名农民工解决拖欠工资金额3744.95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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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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