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台稳定工业经济增长新举措
2013年09月05日 00时00分
来源:
攀枝花市府
近日,攀枝花市出台《关于进一步稳定工业经济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主要内容包括:(1)强化金融支持。要求各大银行原则上不得减少现有贷款规模,提高应急转贷资金周转率,在市级金融机构贷款的企业其资金使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7天,其他金融机构原则上不超过15天。(2)减轻企业负担。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专项资金,不征收所得税;对进驻园区的工业企业及生产性服务业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可暂缓缴纳土地使用税;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对小微企业收取的服务费和会费,减按60%收取。(3)灵活运用社保政策为企业争取发展空间。已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经认定的困难工业企业,可申请缓缴6个月的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商保险及剩余保险费,缓缴其间,不影响其所属员工按政策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对保证不裁员的困难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与特殊的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4)搞好要素保障推进项目建设。统筹推进资源合理配置,探索建立相关储备机制,提高矿产资源和煤、电、油、运等生产要素的保障能力;对钛锭进行收储,出台收储办法。(5)加强产销衔接开拓市场。对保障房、市政工程、大型基础设施等基本建设项目和政府集中采购商品,在同质同价的情况下优先就近采购相关产品,对采购应用就近产品较多,经市经信委及相关部门评定为地方采购先进单位,给与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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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