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切实增强乡镇落实草原生态补奖政策工作能力
一是加强乡镇干部业务能力培训。州、县加强政策业务培训工作,对草原生态补奖政策的出台背景、目的意义、政策对象、政策内容等进行深入细致的讲解培训,印制草原生态补奖政策资料汇编,发放到乡镇干部手中并深入乡镇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让乡镇干部个个明白政策、精通业务。乡镇加强对牧户的政策宣传,广大牧户知晓草原生态补奖政策,积极支持、配合政策实施。
二是分解任务明确目标落实职责。草原生态补奖政策实行资金、责任、任务、目标“四到县”制度,各县及时将年度落实草原生态补奖政策工作任务、目标分解下达到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进一步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作为落实草原生态补奖政策工作责任主体的职能职责。
三是主动作为积极作为有序工作。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州、县的工作部署,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实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专人负责的工作合力,主动承担起落实草原生态补奖政策工作职责,全州乡镇人民政府落实草原生态补奖政策工作做到了“有办公室、有专人负责、有资料专柜、有制度上墙”。乡镇干部经常走村入户宣传草原生态补奖政策,巡查牧户草原管护情况,督促牧户开展草原补播、人工种草、牲畜超载出栏以及牲畜暖棚等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引导牧户科学合理利用草原、发展现代草原畜牧业,乡镇人民政府认真开展对牧户的禁牧草畜平衡减畜考核工作,在完成牧户考核公示无异议后及时向考核合格牧户兑现发放草原生态补奖资金。
四是抓住核心创新思路狠抓落实。实现草原生态补奖政策的工作目标,核心是落实草原禁牧草畜平衡“两项制度”。为此,全州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备了专兼职草原监管员,各村聘用了草原管护员,切实加强草原管护巡查力度,对巡查发现的破坏草原行为及时予以制止或者上报县级草原行政主管部门,配合草原监理执法人员开展草原监理执法工作,真正建立起了州、县、乡、村四级草原监管体系。
五是加强乡镇督查检查绩效考核。州、县经常组成工作组深入各乡镇检查督查落实草原生态补奖政策工作情况,认真听取乡镇干部工作意见建议,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予以整改,结合实际共商下步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在完成年度落实草原生态补奖政策工作任务后及时开展自查验收并提交验收申请,县草原生态补奖政策领导小组组成县级绩效考核验收工作组,对全县各乡镇落实年度草原生态补奖政策工作进行绩效考核验收,根据考核验收结果兑现绩效奖励资金,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乡镇落实草原生态补奖政策工作经费,更好地调动乡镇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好地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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