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廉租房与公租房实行并轨
为切实加强保障性房源的后续管理,确保分配公平、公正,根据《遂宁市廉租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市住保办对市城区已安置的1318户廉租房住户进行了年审。年审中发现,有106户家庭因取消低保、购买养老保险等原因不再符合廉租房保障条件,但又无力承担市场租金。针对这一特殊情况,为切实解决“夹心层”住房困难问题,市住保办根据省住建厅 “建设并轨、分配并轨、房源并轨、管理并轨”的“四并轨模式”要求,积极向市政府建议,将这部分家庭转为公共租赁住房进行保障,签订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按公共租赁住房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市住保办通过仅调整租金的手段,实现廉租房与公租房并轨使用的举措,不仅解决了“夹心层”住房困难问题,又减少群众搬家的麻烦,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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